来电人反映:8月1日购买了休宁县绿地小区房屋,当时水费欠费3000多已第一时间缴纳,8月16日前往宁波工作,经查询当时未欠水费,出门前关闭家中水电。10月10日左右收到自来水公司短信,告知已用水338吨,加上垃圾处理费共需缴纳741.7元,来电人表示自家房屋至今未装修,不存在用水,已向自来水公司及物业未果,特来电求助。
县住建局回复如下:经了解,该用户系内部漏水产生相关费用,自来水公司已派人与其沟通,同意自来水公司先行关阀止水,待其本人回到家中再处理。